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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戲真作》講的是一位以世界為舞臺的戲子,勝任各種角色以賺取賞金的故事。
在演遍了大自然的萬事萬物後,他的下一個角色成為了能夠斬妖除魔的僧人。
貪婪的富商相信了僧人會在期限內抹去自己的罪過,帶領靈魂上天堂。
在這期間,富商從厭惡萬物,到對萬物的發生感到欣喜,覺得自己已經脫胎換骨,就等最後的救贖了。
三個月一到,戲子脫下裝扮,像富商表明自己的身分,反而招來富商的不解與憤怒,並要求戲子繼續假扮僧人,帶領他上天堂。當協商破裂,貪婪依舊、戲子依舊。
後來,戲子知名度大增,消息傳到了國王耳裡。生活無聊的國王為了找尋樂子,就要求戲子扮演那傳說中的惡魔。
彷彿被惡魔附身,戲子撕裂了國王親弟弟的身體並食其內臟。
國王礙於之前給的承諾,在不能處罰戲子的情況下,要求戲子演出於火葬場裡殉夫的女人。於是,女人走向死亡。

假戲真作,那戲子還會是戲子嗎?話又說回來,真作假戲,那戲子還想做戲子嗎?
有的時候,我是位被定位成演員的演員,性情與脾氣都變化甚劇的演員,尤其是在排練場上。
排練場對我來說,是一個既安心卻又危險的地方。我可以在這個地方, 召喚出與角色相對應的情感與過往的記憶,來讓觀者認同、或排斥。
演員被要求真實的讓角色再現,去除虛假,務必要讓自身與角色連結,讓觀眾有情感上的共鳴。
但在換上角色外衣的前與後,我是我,我必須是我。我不能是角色,否則便是入戲太深,有些危險。
話又說回來,為什麼我不能是角色呢?角色的建構是我用自身的片斷和記憶去建構起來的啊,他不也是我的一部份嗎?
說到重點了,就是因為他是我過往的一部份,是我的憤怒、我的不解、我拾陸柒歲的快樂與傷悲,所以他們並不能完全的帶到貳拾肆歲的我身上,否則便是幼稚、不完全。

這讓我想起了法國戲劇教育者J. Copeau的話:
演員這一職業其傾向是違逆自然的。此一傾向是那個迫使人拋棄自身以便活在各式各樣的皮相之下的本能的結果。...如果演員是藝術家,那他是所有藝術家中犧 牲其藝術最多的。他沒有什麼可以犧牲,除了他自己本身,沒有假借替代地,犧牲他自己的軀體和靈魂。他同時是主題和對象,是原因也是結果,是材料也是工具自 身,他的作品無非就是他自己本身。

假戲真作,是的,那是戲子不可違逆的宿命和本性。
真戲假作,是的,那是戲子提醒自己回到中心,期待下一次的依附與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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