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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劇情推展的初期,我實在不太懂這些男人/男孩在搞些什麼?只能捕捉到The Greasers的成員在街頭上逞兇鬥惡,在電影院裡調戲美麗女子等混亂場面。而這些光線昏暗、亂糟糟的場景讓我連臉都看不清、人都認不得,實在讓我很難看下去。後來,Johnny和Ponyboy半夜在外遊蕩,遇上了醉醺醺的The Socials成員,兩團發生衝突導致命案,才開始有了讓人期待的發展。
我喜歡Francis Coppola所描繪的細節,那些出自於求生本能與兄弟義氣的展現,特別是Johnny和Ponyboy在逃亡期間一同生活的點點滴滴。首先是外在認知的改變,兩人特地換了髮型、髮色,讓別人對他們不要有所懷疑,也讓自己能安心。再來,是三人在風波平息之後欲前往下一個目的地時所遇上的火災,三人為了兄弟情誼與正義感,奮不顧身的鑽進火海,成了拯救幼童的大英雄!
可別誤會,我並不是感動於兄弟之間的牽絆與正義感,而是驚嘆於導演對於幫派成員之間的情感渲染捕捉的很到位。在我的認知裡,幫派,或者說是團體的行程與運作模式是這樣的:
一個人的時候,我是膽小鬼。
我加入了幫派(或者是團體),有好多人跟我站在一起。別人做什麼…我就要去做,我要跟別人一樣,或是做得更好!
獲得認可,獲得被他人尊重的權力。
我很棒!真他媽的棒。
我在裡面必須這樣做!
根本不必假裝,我就是這樣子的人!
我成功了,我不是膽小鬼,嗚嗚嗚嗚嗚。
最後的「嗚嗚嗚嗚嗚」,是自我的建立,是他人的眼光,是自己以為最初的那個自己。也是我看到的The outsi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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